[综英美]一言不合就爆炸 第35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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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特么还是中二病吗,这是中二癌啊。
伊芙琳摇摇头,对面的瑞雯却站了起来。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捆现金,放在伊芙琳面前。
“买飞机票回美国,查尔斯一定很想你回去。你那个装得下很多东西的小包一定还在你身上吧。”
很不幸,还真没有,现在在她身上的大概只有她的魔杖了,身上的衣服都是借瑞雯的。实习的时候因为没有支出还是赚了不少钱的,结果现在一夜回到解放前。
她也就不想说什么了,想想包里剩下的东西就特别心痛。
“那你呢,你去哪里?”把钱借给她,是摆明了不想要同行的意思。
“我?”瑞雯背上自己的包,“我去干我自己应该干的事。”
“瑞雯?!”
“只有在你们面前我才是瑞雯,伊芙琳。”她变成蓝色,又变了回来,“离开了你们,我必须成为魔形女。这些年我见证了多少朋友的失踪和死亡,艾玛,天使,红魔,都已经离开了。”
“怎么会?”
瑞雯没有说话,她出了一会神,又看向伊芙琳,认真说道:“保护好你自己,伊芙琳,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是变种人。”
说完,瑞雯就走出了宾馆的房间。
“我要怎么才能找到你?”伊芙琳追到门口问。查尔斯一定十分想知道瑞雯的事情,就算他没有以影像的形式出现在瑞雯面前,他也一定很想她。
“你知道的,伊芙琳。”瑞雯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消失在楼梯的转角。
泽维尔庄园。
变种人的能力增长是一个渐次递进的过程。从年幼触发变种人的能力开始,一直到体力开始衰减的老年时期,能力是一直在不断增长的。变种人的寿命比一般人要长,体力衰减的时候也比一般人要晚很多。
这是查尔斯早在很多年前就得出的一个结论。
他从九岁能力出现开始,一开始能听见几个人的心声,然后范围不断扩大,再扩大,到能控制别人的思想,可以控制别人的行为,可以修改删除别人的记忆,可以把人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的能力不断变得更强大。
不仅仅是一个心灵感应者。
可是他从来没有像这几年一样厌烦自己的能力。找不到他想要找的人,看不到他想要看的人,保护不了他的学生,只能看着学院里成年的学生被强行征兵带走,未成年的学生被家长接回去,继续那种被歧视的生活。
他绝对是一个失败者。
曾经有多么寄希望于人类的善良,现在就有多么感叹自己的愚蠢。
他躲在这座从小生活的房子里,一听到电视的声音就躲起来。晚间的新闻总是离不开越南战争的话题,可是他一点都不想知道在战场上有多少人牺牲,因为他怕里面有他没有保护成功的学生。
看他多可怜。
他有些自嘲的笑笑。
今天早上他又是被各种各样的声音从梦中吵醒的。可能是他这几年过得不好,所以听到的声音,都是各种各样的哀求,痛苦,悲伤。
有些无力的从床上坐起来,敲了敲自己的右腿。果然汉克给的药药效已经过了,他的右腿又失去了知觉。用手撑着自己的身子,有些费力的拿过放在床头上的药剂,那些声音已经快要把他的脑袋挤爆了。
针管举起来,他又听了听那些声音,咬着牙摇了摇头。药剂一点一点推进身体里,脑海里的声音也逐渐消失掉,右腿的感觉也重新归来。
他穿着睡袍站起身来,拉开房间厚重的帘子。
他有些喜欢上这种感觉,那些声音从脑海里消失的感觉,人人都在祈求自己可以不用活在悲伤里,可是却想不到这世界上没有上帝,否则为什么他听见的都是悲哀?
几个威士忌的酒瓶在地上躺着。查尔斯踢开一个,走进卫生间洗漱。酒瓶咕噜噜滚过地毯,停在房间书桌的桌角。
桌子上的魔法照片颜色依旧鲜活,瑞雯跟伊芙琳挤在一张照片里,你推推我,我推推你,笑的十分开心。而查尔斯抱着伊芙琳的照片放在一旁,从照片里还可以想起当时拍摄的情景。
他从卫生间走出来,拿起放在桌子上的酒喝了一口,热辣的酒精从食道一直滑到胃里,让他整个人都清醒了过来。是的,喝酒让他清醒,他都不记得上次和最是什么样的感觉了。查尔斯从酒瓶上看到现在自己的样子。胡子很长时间没理,头发也很长了,身上的衣服邋里邋遢,任谁看到他都不会想到当初那个西装革履精英范的X教授。
查尔斯拿起酒瓶又喝了一口,看了一眼桌上放着的报纸,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走到不远处,坐在了离书桌不远的沙发上。
那报纸已经有些发黄,向上的那一面还是当初的头版头条,诞生在1962年圣诞节前夕的头版头条。
伊芙琳的照片在上面依旧是笑着的。
查尔斯看着窗外的阳光,冲着书桌举了举手中的酒瓶,“早上好。”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金刚狼罗根接到了一个十分重大的任务,这个任务关乎数以万计的人的生命还有所有变种人的存亡。说这个所有,其实已经有些夸大其词了,因为这个所有代表的变种人,只剩下他们几个人而已。
加起来,两只手大概就可以数过来了。
真的到了1973年的时候,罗根还是有些懵逼的,且不说他一醒过来,鱼缸里的金鱼就朝他吐了个泡泡,尤其是一醒过来身后还有一个美女,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他早就不记得这个美女到底是他哪一任的雇主或者是雇主的女儿了。哦,她还叫她吉米,愣生生把一匹狼叫成了,一只猫?
嗯?
解决了所有保镖有成功get到一辆车的罗根拿着那个造型还相当可爱的车钥匙找到了即使在1973年也可以被称为老爷车的车子,辨认出自己到底在什么鬼地方之后,直接开着车奔着泽维尔庄园过去。
老实讲,他的确是感觉自己任务重大的,把分道扬镳的X教授和万磁王弄到一起搞事情,不是,是拯救人类神马的真的不是他的强项。他更倾向于跑到战场上,用自己的狼爪杀个痛快,万磁王克了他一辈子,这次居然,咦……感觉居委会大妈更适合做调解工作,尤其是这种,吵个架就离家出走什么的。
罗根摇摇头,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握拳发力,三根骨爪就伸了出来,嗯,虽然切东西不算很方便,但肯定不会让艾瑞克吃的死死地了。
这句话好像是有点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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