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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所以先回家了。”我告诉他:“她说结案陈词在她办公桌抽屉里。”
大概因为穿着西装端坐太拘束,又是加班的时候,不用见委托人,苏律师难得地取了西装外套,衬衫扣子也解开了,看起来稍微平易近人了一点。
不过行事风格还是没变。我说完薛师姐交代的事后,他仍然站在办公室门口一动不动,我站起来,去薛师姐抽屉里拿了文件递给他。
他接过去,一声谢谢也不说,转身又进了办公室。
整整一周,我每天下班的时候,苏律师办公室的灯都是亮的。
我渐渐明白,他时薪为什么是全所最高。
四月底,云淡风轻,学校里开始照毕业照。黄昏时候我赶到学校拿了毕业照,挤了地铁回家,看见菜市场还没关门,买了一点菜,走到我住的三楼的时候,楼道里一片安静,声控灯亮起来,我家门口蹲着一个人。
大概实在是太困,一贯讲究舒适的他靠在门上就睡着了,裹着一件深灰色的薄风衣,半张脸贴着铁门,留长了的头发乱乱的,嘴角优美地上挑着,昏黄的灯光照得他皮肤光洁如宋瓷,这画面漂亮得像一张油画。
我总算知道楼下为什么会有一辆那么拉风的车了。
“醒一醒,别在这里睡,会着凉。”我摇着郑敖肩膀,他皱起眉头,抬起手腕挡住灯光,慢慢睁开眼睛看着我。他的瞳仁是很美的深琥珀色,一点点亮起来的时候,漂亮得像星星。看清楚是我,还没说话,唇角先勾出了一个笑容。
很多人不懂,为什么暗恋那么苦那么累,还不舍得放弃。
也许,就是为了像这样偶尔的一个瞬间,他看着你,毫无防备,全心全意。几乎要让你以为,他也是喜欢你的。
只要这样想着,所有那些牵扯着心口的痛,似乎都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我昨晚通宵开会,上午又见了一拨人,就飞回来了。”他打着呵欠,明明才来过一次而已,就已经熟门熟路地躺到我沙发上:“三天才睡了五个小时,厉害吧。”
我把晒在阳台上的被子搬到床上,把空调的温度打低。
“别睡沙发上,醒来会腰酸背痛的,上床睡。”我把床上的书拿开:“把鞋子脱了,衣服先扔沙发上,等会我来收拾。”
他懒洋洋脱了衣服,里面穿了件黑色的T恤,慢悠悠蹭过来,把头靠在我肩膀上。低声抱怨:“我好饿。”
“你先睡,等会我叫你吃饭。”大概是真的累过头了,他眼睛都睁不大开,朦朦胧胧地半眯着,额前头发垂下来,完全不见平常神采飞扬的样子。我伸手摸了摸他头发,他也只是抬了抬眼睛。
我把他搬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关了卧室灯。黑暗里隐约可以看见床上隆起的一团,明明看不清楚,心里却知道,那个人就在这里。只要知道这一点,仿佛整个心都安稳下来,云在青天水在瓶,一切都安稳团圆,无比美好。
我很早就明白,真正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什么歇斯底里的呼喊,而是安心的,愉悦的。像我小时候每一个度日如年的假期,看见他来了,世界都瞬间被点亮了。喜欢一个人,就是只要在他身边,就觉得自己很安全,像冬天外面刮着狂风,而你躲在被子里看书,这世界再严酷,都不能再伤害到你。
因为是给自己一个人买的菜,所以没什么复杂的食材,剥了一点虾仁,剁碎了瘦肉,给他煮了虾仁粥,下了一个荷包蛋。郑家虽然宠他,但是在正事上也一点不含糊,一直是以继承人的严格标准在要求他。派遣出去半个月都是小事。我看他累成这样,大概这几天也没好好吃过一顿饭。
粥做好了,叫他起来吃,他累得连捉弄我的精神都没有,乖乖端了碗,盘着腿坐在床上吃,吃完了抹抹嘴,钻回被子里。
我摸不准他衣服是什么材质,不敢放洗衣机里洗,翻来覆去找洗标,闻到一股烟味。
他是中学就开始吸烟了。
郑家人身高都不错,他十四五岁就开始拔高,瘦,穿着黑色T恤,坐在天台上吸烟,他头发黑,又带着点卷,长得长了,垂在脸侧,侧着头,一个人就坐一下午。
我从那时就渐渐知道,有很多事,我没办法陪他。虽然他累了会来找我,困了会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在我床上睡觉。虽然他老是叫我“小朗呐”,好像我是很特别的存在。但这其实都是朋友之间会做的事而已。
这些年,他身边来来去去的人,换了很多,都很美,千姿百态。
每个正常的男性都会有**,郑家人都喜欢享受,他们玩得起,也有资本。郑野狐守身如玉,是因为他喜欢林尉。
而郑敖是因为没有喜欢的人。
我是被说话的声音吵醒的。
“……让徐也森自己来找我谈,提醒他一句,现在还是我在管,等我爸得到消息,就不是一块地能解决的事了。”
我睁开眼睛,天还没全亮,门口透进来客厅的光,郑敖站在客厅里,背对着卧室,似乎在穿衣服。
我按亮了卧室的灯。
客厅里说话的声音小了下去,卧室门被推开了。
郑敖已经穿了一件白衬衫,正在套西装外套,他的身材穿上衣服显瘦,好在肩宽腰窄,也撑得起来。
“我助理来给我送衣服。”他理好西装领子:“我天亮要去开个会。”
“吃早餐了吗?”我问他。
“路上再吃。”他扣好纽扣,背后的助理似乎递了手机过来,有电话,他伸手接了,翘着嘴角,朝我做了个告别的手势,一边讲电话一边匆匆走了出去。
我没了再睡的心情,拿起床头的书来看。
就算我不清楚他们这些事,也知道郑家最近似乎有大动作。如今关映在家养病,郑野狐那个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是狐狸一样的人,他不说,谁也看不出来他想做什么。
我只是担心郑敖。
他们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权力和利益之争,学法的都知道,有多大利益,就有多大风险,利益越大,暗中窥视的人也越强大。他们这些家族看起来你来我往一团和气,事实上,有一天哪一派忽然倒了,千金子沦为阶下囚,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他是郑敖,郑家三代单传的独子,他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连根都扎在这里。
他有他的利爪,也有他要厮杀的东西。
我却连看都看不懂。
☆、浪漫
我又忙了整整一周时间。
其实我是个很无趣的人,和家里那边关系并不算好,朋友也不多,所以除了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基本都用来看书,研究做饭,我还会种一点菜,把做饭剩下的蒜头剥成一个一个,大头朝下插到装了泥土的一次性水杯里,很快就发芽,让人觉得生命真的很顽强。
童夫人的那个案子,定了开庭日期,我一直在看相关案例,苏律师告的是虐待罪、家庭暴力及婚内强奸,最后一个是肯定告不成的。重点肯定要落到虐待罪上面,现在两个要点,一个是尽量收集证据,最好的情况是能判情节恶劣,还要提供长期虐待的证据。另外一个,就是摸清对方律师的套路,对方的律师团一定一上来就辩无罪,能供他们发挥的区间不多,验伤报告和照片都在,长期虐待的证据我们也在慢慢收集,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咬死是受害人自愿的。我看了一下童家过去几个案子的新闻,里面没有一个律师是好惹的。
好在苏律师的态度很自信,举重若轻,连我也受到鼓舞,安下心来做准备工作。
一直也在留意郑敖的消息,可是我跟他那帮朋友不熟,李貅最近又没有来找我,他自己也没有主动联系我,所以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
五月初,我放假在家,随手翻了翻他的INS,看到贺连山的INS不久前更了一张照片,一大堆人在院子里烤BBQ,背景是露天的泳池,他在镜头左边,侧着头跟Shakira说话。
原来他已经忙完了,只是没有来找我而已。
有人说暗恋就像很努力很努力地想在那个人那里打一个高分,结果却发现自己连考试资格都没有,说暗恋让人心如死水,不起波澜。其实不是的,暗恋是一个人的独角戏,一秒天堂,一瞬间又地狱。你总是自作多情,总是以为他喜欢你,把和他相处的每一秒都翻来覆去地嚼,希望能嚼出一点证据来,最后却在一个瞬间忽然明白:喜欢其实是显而易见的,是忍不住会接近你的。如果要你去猜,去努力去证明,去找那些他喜欢你的蛛丝马迹,那就是他不喜欢你。就算再像,再自欺欺人,他都不喜欢你。
你以为他喜欢你,却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发现他对真正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
暗恋其实是,你以为你在考试,你很努力地写完整张试卷,才发现自己连交卷的资格都没有。
伤一次心,消沉一段时间,等他做出一点亲近的表示,又开始死灰复燃,蠢蠢欲动。
我的心里,似乎长着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他一个举动,就点起一把燎原的火,烧光理智,烧光矜持,烧得不能自控,所有想好的计划全部灰飞烟灭,飞蛾扑火般对他好。一直烧,一直烧,一直到烧完,烧得满地灰烬,烧得遍体鳞伤,修养一段时间,又从灰烬里长出新的幼苗来。
我喜欢他整整十五年。
我不知道我在坚持什么,无数次我想放弃,警告自己不要犯贱,告诉自己没有结果。我常常很孤独,翻遍手机联系录,找不到一个可以和我一起看一部电影的人,我没谈过恋爱,我没法喜欢上新的人,我心里的森林,每一棵树,扒开树皮,撕开树心,写的都是他的名字。
也许,要等到有一天,真的烧光了,烧死了,寸草不生了,才能真正的死心。到那一天,也许我能喜欢上新的人,也许我能自己一个人过。
只是我有点撑不下去了。
我太痛了。
周末的晚上,我想出门,去外面随便逛逛。
我过去的人生很紧凑,我上高中的时候,决定成年之后就把钱还给李家,我的生活里容不下漫无目的地闲逛。现在这个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再过几个月,我就可以领工资了,只要我够努力,很快就能把钱慢慢还上,所以我想我可以轻松一下了。
我很少逛街,对这个城市也不熟,好在住的地方离学校近,有一整条的小吃街,东西都不贵。
我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小吃街上满满的都是人,路两边摆着各种小地摊,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吃,我勉强认出几样,煎饼果子、焦圈、豆汁……逛街的以情侣居多,有一家店的炒肝很香,不过动物内脏胆固醇很高,我只点了一小份,吃完了,又跟着人群挤过去买炸糕,排了半天队,在人堆里挤着东倒西歪,听旁边的情侣拌嘴,心情竟然也慢慢好起来。
慢慢跟着人群走到街尾,后面灯光都慢慢暗了,有KTV,有酒吧,还有小旅馆的灯牌,小旅馆的人站在外面揽生意,看见我是一个人,都不管我。有个酒吧的灯牌很别致,是镂空的铁架子,形状是一只猫,我去酒吧都是因为郑敖他们一堆人在玩,今天忽然想自己去一次。
酒吧在二楼,上去要走一个铁制的楼梯,我往上走,有个人正好下来,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他惊讶地笑了:“是你?”
他逆着光,我没反应过来,他看我发怔,笑着侧了侧脸,灯牌的灯光照在他脸上,原来是上次在酒吧见过的那个罗熙。
我比他还惊讶:“你怎么会在这里?”
罗家虽然行事低调,但毕竟也只有一个儿子,再怎么奢侈都不过分,怎么会出现在这样平民的小酒吧里。
他一听就知道我在想什么,笑得眼弯弯:“我怎么不能在这里?”
他的眼睛眼尾有点往下撇,大概就是那种天生带着忧郁的眼睛,就算笑起来,眼睛里似乎也有无数藏起来的情绪,一个眼神就是千言万语。
我被问得无言以对,罗熙大概也看出来,笑着说:“我是在这边读书的。”
“读书?”我更惊讶了:“你在上大学?”
他笑着点头:“我长得显老而已。”
虽然他这样说笑,但其实我之所以以为他和我是同龄人,并不是因为他的外貌,而是因为他的气质。这个叫罗熙的青年一点也不像他大学里没心没肺的同龄人,他经历的事肯定不少,因为他眼睛里藏了太多东西。
当然,也可能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我们聊天的过程中,有人从楼梯上下来,我们两个站在楼梯中央,勉为其难地让出了给一人通行的位置,他大概是怕我被挤得摔下去,伸手抓住了我手腕,虽然才第二次见面,但这突然的动作我却也并不反感,不知道怎么回事,罗熙给我的感觉很友善,最起码好过贺连山王朗那一帮人。
“我们进去里面聊吧。”那个人挤下去之后,罗熙提议。
“你不是要出来吗?”我问他。
他无奈地笑起来。
“许朗,你要是个女生的话,就完蛋了。”
“为什么?”我对他这话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带着我往里面走。
“你要是个女生,这么喜欢戳穿别人,岂不是要单身一辈子。”
这酒吧并不算好。
酒的种类不多,也不好喝,灯光不好,唱歌的人有点“油”,没有银魅那种醉生梦死的气氛,也没有墨格那种装到极致浑然天成的小清新。
那些酒吧动辄四位数一个台还是有道理的。
我和罗熙坐在舞台侧面的一个小包里,现在这个时间段正好,酒吧人不少,舞台上歌手唱着过时了的小清新范歌曲,兑了红茶的酒很难喝。
“很失望?”他大概当我是很少来酒吧的乖乖仔,笑着问我。
“意料之中。”我不打算和他往深里说,因为我想说的话他未必听得懂。我想说,这社会仇富颇严重,仿佛有钱只能买到最烂俗的,金光灿灿的,属于暴发户的东西。其实有钱买到的反而是最精致最匠心独具的东西,钱够多,连情怀都能买到。墨格去年一直走文艺风格,主题叫“在路上”,一会是西藏一会是布拉格,从西藏搬过来的五彩经幡,音乐专业学生在台上唱梵语歌,来的都是文艺女青年文艺男青年,穿麻布裙子戴青金石的项链,张嘴就是仓央嘉措诗集,墙壁上挂着十几万的现代艺术家的抽象画,灯光打得煽情,一堆人坐在酒吧里就觉得自己去了一趟拉萨。银魅更是搞了个初恋之夜,一堆长相清纯的美女和帅哥穿着学生服当服务生端酒,单凭那张脸,他们哪个读书时候不是别人心目中隔壁班的那个男神女神。
这世界上很美好的一些东西,恰恰都是能用钱买到的。
而这世界上最最美好的一些东西,可以一分钱不用花,只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没有那个眼光,活得也没那么纯粹。
我能举出的唯一一个例子是陆嘉明,他现在还在读书,最大的爱好是种植物,我看过他自己弄的一个小园子,墙角种瓜,胖胖的小苗从土里钻出来,子叶又嫩又绿,像两片手掌。一捧草籽撒在装了白沙的玻璃杯里,淋上水,三天之后,草芽出齐了,一天天长高,看得清根须脉络,草针翠绿,摆在桌子上,看一眼,心情能好上几个小时。他还种树,半尺高的小树苗,跟着他长大,长了十五年,熟悉得像家人,他坐在树下看书,没有什么情怀比这更好。
说到他,就不得不说李貅,李貅当年练手,买地想搞楼盘。李家人其实不适合搞这种虚的生意,他们适合搞实业,严谨认真,是在工业上为数不多的能让德国合作商满意的人。李貅买的地当然没搞起来,还荒在那里,他把合作商骂回家了,自己坐在那里生闷气,陆嘉明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在旁边跑来跑去,撒了半亩葵花种子。
等到第二年,李貅路过城郊,又想起那块该死的地,顿时满身杀气,眼看下一秒就要抓两个倒霉的朋友去陪他练拳,结果从车窗望过去,只看到一片金灿灿的向日葵。盛夏阳光照下来,无数个金黄花盘仰着脸看着太阳。
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
作者有话要说: 忽然发现第一人称写许朗你们也不一定能懂这个娃心里在想什么~
我想我下章该更直白点。
☆、朋友
罗熙是个让人觉得很舒适的人。
我找不到别的形容词了。
我不知道是因为他有意接近我,还是他对所有人都这样,总之我和他坐在酒吧里的半个小时里,我们只有寥寥几句的交谈,却没有人觉得尴尬或冷场。明明是蹩脚的歌,蹩脚的酒,拐角处的龟背竹后面还藏着打扫卫生的拖把和桶,但是我觉得像夏日午后和老朋友坐在阳台上晒太阳,阳光正好,岁月慵懒,不需要多说一句话,就让人安之若素。
但我没有老朋友,也不会运气好到忽然多出一个能让我全心信赖的老朋友。
我过去的人生没有那么幸运,以后也不会忽然转运,如果有的话,大概也是个精致的骗局。
李家身份特殊,我不能给他们带去麻烦。
“在想什么?”大概是看见我在思索,他忽然问我。
“我在想,”我把酒杯放回去,站了起来:“也许我该回去了。”
“哦,好。”他对我突兀的举动有点惊讶,但也跟着站了起来:“服务员,结账。”
倒没有像贺连山那个留学留得中文都不会说了的逗比一样,走到那里都叫“waiter”。
我拿出了钱包,他却比我先一步把钱送到服务员手里。
“不贵。”他看我还要拿钱,笑着解释:“一杯咖啡的钱而已,你要是实在要请,下次请我吃东西就是。”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意让他付钱的缘故,欠了人情,就有了牵扯。
不过我倒是想知道他平时喝的是什么咖啡。
两个人一起走到楼下,算是深夜了,外面气温颇低,小摊贩都散了,满地的垃圾,我走在前面,罗熙跟在我身后两步远,我刚下了铁楼梯,一张牌子伸到我面前,竟然是刚才那个不理我的旅馆拉生意的人:“住宿吗?”
我顺着那人目光转头看我身后,罗熙已经笑得眼睛都弯了。
真不知道是现在社会民风开放,还是这旅馆的人饥不择食。
“我要回去了。”我站在街边,回头跟罗熙说。
那样大的家族里出来的人,我不信他会听不懂我话里“我们该分道扬镳”的暗示。
“好啊。”他跟在我身边:“我们去哪里?”
我被他理直气壮的样子气笑了。
“你不回家吗?”我问他。
“我住校。现在宿舍已经关门了。”大概是因为冷,他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眼睛安静地看着我。
“这周围很多旅馆的。”我瞥了一眼那个仍然在不死心地往这边看的旅馆老板。
“我不喜欢睡旅馆。”罗熙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他并不是身上带着侵略气焰的人,事实上,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神色很平和,只是眼神仍旧忧郁,没有一点指责的意思,像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
我没办法了。
“我家不算很舒适,”我迟疑着:“不过你愿意睡我家的话……”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呆在他身边会觉得舒适。
因为这个叫罗熙的人,虽然有着我见过的最忧郁的眼睛,但是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却让人觉得没有比这更纯粹的快乐。
“这个是我的拖鞋,毛巾和牙刷都是新的,”我站在浴室前,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上那套全新的睡衣递了过去:“这是睡衣。”
那本来是买给郑敖的。
不过,想必他以后也不会经常到这里来了。
罗熙接了过去,他已经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他很瘦,瘦而高,是学校里那种女孩子最容易暗恋上的男生。背影修长,脱下的鞋子也摆得整整齐齐。
晚上喝了酒,我泡了两杯绿茶,打开电脑,继续查东西,公司的群里,薛学姐他们聊天聊得正开心,这个群是她们那些女孩子建的私群,都是实习生和助理,整天在里面八苏律师穿的衣服鞋子,偶尔也八一八感情生活。要不是进了这个群,我都不知道元晟事务所的燕律师一直喜欢苏律师。燕律师我也见过,很干练的职业女性,看不出年纪,盘着头发,戴钻石耳饰,身材纤瘦,长得很美。
看了一会电脑,手机响起来。
我接起来,那边劈头一句:“爸叫你五月底回来!”
李貅这种打电话跟打仗一样的毛病,看来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
五月底是奶奶忌日,爸是要带我回去扫墓。
罗熙比我高,所以我让他睡床,自己睡沙发。
早上被食物香味弄醒。
睁开眼,厨房的槅门没关,罗熙站在厨房里,正在煎蛋。桌上已经摆好果汁和牛奶,还有一人一份的意面。
我穿着拖鞋去洗漱,他听到了,头也不回:“起来了?”
“唔。”我探头往厨房里看了一眼:“你哪来的平底锅?”
“刚刚出去买的。”
我粗略扫了一下,厨房里大概多出七八件东西,还不算那一大堆食材,和还没拆封的咖啡机。
所以说,人情是还不完的。
收拾停当,两个人对坐在餐桌旁吃这顿隆重的早餐。
“你今天有课?”我喝了一口牛奶,问他。
“没有。”他垂着眼睛吃意面。
“你学什么专业的?”
“计算机。”他不知道笑什么:“程序员。”
“哦。”
“猿猴的猿。”他解释。
“哦。”
我吃了半个鸡蛋,才明白过来这是个笑话。
“好冷。”
他无奈地笑了:“是啊。”
吃完我去洗碗,他大概没什么生活常识,做了一顿早餐,围裙还放在原来的地方没动过,刚才吃早餐,我也没注意看他衬衫上有没有油点。
我系着围裙在厨房洗碗,听见敲门声音。
“我去开。”他在客厅看书,自告奋勇去开门。
等我反应过来跑出去的时候,已经是几秒钟之后了。
郑敖站在门口,表情冷冷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罗熙,罗熙正俨然主人一样,把一双拖鞋扔给他:“换这双鞋。”
“不用换了,直接进来吧。”我在围裙上擦了手:“吃过早餐没有?”
郑敖没说话,仍然站在门口没动。
罗熙不知道明白了什么,转身回来,走过我身边:“我去洗碗吧。”
虽然看到他衬衫上的油点,我还是把围裙脱给了他。
“他为什么在这里?”罗熙还没进厨房,郑敖就语气不善地发问,也不管别人能不能听见。
“他是罗熙。”我给他介绍。
“我知道他是罗熙,但他为什么在这里。”郑敖仍然咄咄逼人:“你家又不是旅游景点。”
这种论调,我并不陌生。
以前年纪轻爱幻想的时候,也以为这也许是在乎我的表现,还为之窃喜过,后来经历得多了,就渐渐明白了。这只不过是世人皆有的独占欲,而他和李貅两个人因为从来没学过分享,所以更加严重。小时候他和李貅为一块木头都能打得鼻青脸肿,这并不能说明他们两个对那块木头是真爱。
连猪吃食都是抢着吃更香,何况人呢。
这十五年来,我也许没有多大出息,欠李家的钱没还上,没有朋友,没谈过恋爱,也仍然在一意孤行地暗恋着他。
但我至少明白一件事。
这个叫郑敖的人,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喜欢上我。
只有明白这一点,我才不会心存幻想,不会像年轻的时候,做出那么多笨拙的、以后想起来会恨不能穿越回去拦住那时候的自己的事,我才能继续扮演好我的角色,当他的朋友,看着他活得恣意潇洒。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将来的某一天,彻底死心,逍遥自在,去过自己的生活。
和他的名字一起刻在我心脏上的,就是他不可能喜欢上我的事实。
大概是我冷得太久了,最近我在想,我是不是太执着于郑敖,把他当成我生命里唯一的光,所以才死抓着不肯放手。也许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温暖的东西,也许我并不总是那么倒霉,也许我能找到别的,温暖光明的东西。
我不知道罗熙在厨房听不听得到。
但如果听到的话,他大概会露出像昨晚一样的,那种让我觉得很暖和的笑容。
我说:“他是我的朋友。”
☆、迷迭香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郑敖会生气。
但他没有。
如果是李貅,这时候罗熙已经被揍了两拳了。但他是郑敖,他和他父亲一样,天生的情商高,知道先发难的人先理亏,何况我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对罗熙做什么,等我不在的时候,有的是机会。
“有东西吃吗?我快饿死了。”他俨然只是发生了一段平安无事的对话一样,大大咧咧地走到沙发上,坐了下去,安然若素地看着我。
我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看不透,后来渐渐明白,他和李貅其实是一类人,他们并不是骨子里缺少柔软善良的那一部分,只是那一部分不会随便给予别人。因为家世缘故,他们天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群人,不会像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一样,对每个人都亲善友爱。
李貅那么凶,他那么玩世不恭却心性凉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冷漠,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但是,真正无可救药的是我。
因为,就算知道这些,我也还是没有办法不喜欢他。
罗熙买了不少东西,虽然多是西式食材,但做一碗海鲜粥也够了,因为还算上午,我还煎了两个鸡蛋。罗熙正在厨房里打扫卫生,他大概也喜欢植物,出去买菜还买回一盆迷迭香,摆在厨房床头上,和我养的那几杯丑丑的蒜苗摆在一起。
“你今天不回学校?”狭小的厨房里,两人难免擦身而过,气氛有点尴尬,我只能找话题来说。
他看出了我的窘状。
“我给花浇完水就回去。”他指指窗台上那盆迷迭香:“花店的人说一天浇一次水就好。”
“好,我会记得的。”
一直不养花,除了是因为没时间去花店之外,也怕什么时候留在事务所加班,忘记了家里的植物。
他收拾好,洗了手,去卧室拿外套,我跟了过去。
“郑敖他,脾气有点不好。”我小声提醒他:“他以后可能会为难你,你不要理他就好了。”
罗熙笑了笑,只是这笑没有到眼底。
“我知道的。”他说。
送他走出门口,我才想起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和我相处过就知道,我并不是很有趣的人,连一个简单的玩笑都听不懂。何况,今天的经历不算愉快,想必他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小朗,粥好了没有……”郑敖枕着头,躺在沙发上,拖长音叫我。
我连忙跑过去。
“还要等一会,粥还在熬。”我习惯性地把手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才发现自己没有穿围裙。
“我知道。”郑敖勾着唇角对我笑,深琥珀色眼睛像一潭水:“我就是不想你送他出去而已。”
两个人对坐在餐桌上,他喝粥,我喝水。
他父亲虽然聪明,却也玩心重,小时候他跟在他祖母身边的时间比较多。所以一举一动都合乎礼仪,事实上,只有没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是你见过的最优雅的翩翩公子。
“对了,你要喝果汁吗?”我看他不紧不慢地喝一口牛奶,忽然想起冰箱里还有果汁。
“谁榨的?”他抬起眼睛看我一眼,不用我回答就知道了答案,顿时哼了一声:“不喝。”
我没办法地看着他。
他喝了两口粥,拿勺子碾着粥里的虾仁,忿忿不平:“会榨果汁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榨。”
我笑了起来。
“你如果想学做饭的话,肯定会很快学会的。”我夸他。
他哼了一声,算是接受我的表扬。
“Shakira回国了。”喝了一会粥,他忽然说。
“哦,好。”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这样说,大概是最近没发生什么值得说的事,又或许是身边换了新的人,所以跟我预告一下。
时至今日,我已经不会因为他身边人的变迁,产生多余的想法,无论如何不会是我的,那么,是Shakira抑或是Tiffany的,又有什么区别呢?他自己喜欢就好了。
至于他说这话的最后一种可能,我不愿意去想。
那是每一个暗恋者的末日。
叫做:他知道我喜欢他。
一碗粥喝了十多分钟,他大概不是很饿,拿勺子插着我给他拌的蔬菜沙拉玩,我找不到话来说,事务所没有什么新鲜事,我最近看的也是一些专业书。看他的样子,似乎还对罗熙出现在这里忿忿不平,我不找话说,他是不会说的。
“对了,你知道有一种职业叫程序员吗?”我问他。
他挑起眉毛看着我:“猿猴的猿?”
我没料到他知道这个笑话,不知道怎么回答好。
他埋头插沙拉:“一点都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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