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爱情的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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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深夜,夜色薄凉如水。
清冷的晚风拂过面颊,路明非独自坐在高楼的天台上,眺望着眼前这座夜幕下的城市。
布鲁克林。老实说,路明非先前对于这座城市唯一的印象来自于NbA,那里边有个布鲁克林篮网队,他一直听说布鲁克林被称为纽约的城中村,连带着篮网队在NbA里都是追着纽约尼克斯队打,誓要超过它一头。
布鲁克林,纽约,芝加哥……其实这些城市在路明非看起来都差不多,他也搞不清楚那里最高的什么花旗银行什么摩根银行有什么区别,他只看到这些银行都动不动一建就是四五十层,外面的玻璃光得透亮,里面的白领精英白得发光。这些城市每天都轰隆隆地运转,人流像是川流不息的溪水。
相比较之下,他倒还更适应这里。布鲁克林的唐人街,全名叫作八大道唐人街,这里的楼都很矮,各个立牌挂得横七竖八,像是国内常见的那种步行街。每到夜晚这里就会撺掇出熙攘声和烟火气,下雨的时候雨声凄凄切切。以前路明非也是这样坐在天台上,眺望着楼下被雨冲刷得七彩绚烂的霓虹灯。
他坐在天台上其实是在胡思乱想。比如想明天的文学社聚会我要介绍哪本书比较好,再比如想学校的文学杂志在征稿,我前天攒的那首小诗要不要扔上去试试。路明非那个时候还陷在“爱情的毒”当中。陈雯雯是学校文学社的,于是路明非也死乞白赖参加了文学社,他那个时候就是看着陈雯雯在阳光下读书,光线好像是皎洁的透镜,他好像看见陈雯雯在发光。老实说,少男少女的爱情的毒是很难解的,那句话真的说得很对:你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结束。
就像现在,他的脑海里还是诺诺,简直就像是路鸣泽用言灵神瞳蚀刻在他脑海里一样。他一直记得那个拉轰的红发巫女,用一辆法拉利拉他离开了那个尴尬的告白仪式的现场,他记得她那天的深紫色的套裙,像是红水晶一样的长发,还有长发中点缀的那只四叶草耳坠。经常听有人说人死之前脑海中会走马观花一样浮现出人生中最重要的场景,那路明非的走马观花恐怕就是这个场景的N次重放。
有时候路明非一个人发愣,会不自觉地嘴里蹦出“阿拉瓦清除!”这种不着调的话,其实他是在假装放什么哈利波特里面的失忆咒,好像真的有这么一个咒语可以让自己忘记这个场景,更重要的是,忘掉这个人。
当然了,没有什么用。早就说了,少男少女的爱情的毒是很难解的。
“一个人在这想什么?还不睡?”路明非的身后传来噔噔脚步声。
“老唐?”路明非转过身去,是老唐,他裹着睡衣,头发在风中凌乱。
“来看看你。怕你一个人脚滑了。明天起来见不到你了。”老唐凑到路明非身边,“来,来挤挤。”
路明非为他让出一条缝来。两人就这么并排坐在天台上,眺望着远处的唐人街霓虹灯的烟火。华业地产、万辉建筑、林家早茶……这些牌子都像镶了荧火,在那blingbling地闪烁。路明非想到,要是勤快点,还能晚上去摆个夜市找个摊,估计能挣不少。
“他们睡了?”路明非有一搭没一搭地问。
“牛顿睡了,他一般都睡得早。鸣泽还没有,他打着个小电筒在被窝里,好像是查阅什么资料。”
查阅资料……路鸣泽还真是孜孜不倦呐。春天的蜜蜂都没他勤劳,夏天的蝉都没他这么珍惜时间,鬼知道他现在又研究到哪一步了。
“明非,你有没有觉得,你跟两年前不太一样了?”老唐突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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