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第五日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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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霜狼氏族的声望,还能获得霜狼氏族独有的坐骑。
白色的霜狼。
以及传说中的无坚不摧之力,‘猪头锤’。
老师说这个战场去的都是满级精英。
一场战斗打个几天几夜,几个星期不停歇都有可能。
洛林最好是去看看位置,报个到,混个脸熟。
真要进入奥特兰山谷战场。
现在的亡灵小法师洛林会被雷矛矮人的山羊踩死...
里面动辄都是军团大战,小炮灰根本没办法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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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出幽暗城,洛林身上已经更换了一套像样的装备。
从头到脚虽然还是普通的衣物和鞋子,但是看起来不再是破破烂烂。他没有背着原本的学徒法杖。
他把它放在银行宝库里,作为自己永久的陪藏品珍藏。
老师说你这叫‘鱼别丢’,他也听不懂,他并没有给自己的学徒法杖取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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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有钱了,两金多巨资,洛林想要买一把比自己曾经那把破木头学徒法杖好得多的武器。
可老师说等去了银松森林自然会有真正的法杖。
没办法,洛林学了匕首和单手剑以后,他在腰间插了一把锋利的剥皮小刀当做武器。
这是他在丧钟镇旅店老板那里买的。
法杖固然看起来有逼格,实际上携带起来并不方便,还要栓一根绳子固定,像个弹棉花的背一把厚实的木杖,走路只能弓着腰,不然就会拖到地上,把自己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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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正的武器,其实是会长黑莲花寄来的暗影魔杖。
那支蕴含死亡和暗影之力的发光魔杖,他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随时准备拿出来‘阿瓦达啃大瓜’。
老师说丢魔杖不需要念咒语,只需要激发魔杖的力量。
这跟洛林想象的巫师不一样。
原来不需要把咒语喊出来,只需要调动魔力引起相应元素的共鸣,就能通过魔杖顶部的魔法水晶激发炙热的能量攻击。
尝试过用魔杖攻击小动物,一道黑焰激射而出,只一发,小兔子就焦黑如炭。
魔杖的威力可见一斑。
这让洛林认为魔杖好像比法杖更厉害。
他表面的武器是剥皮小刀,实际上是藏在怀里的暗影魔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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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得到的旅行者背包不占地方,也是可以缩小的魔法背包之一。
空间大了,洛林高兴的又买了各种瓶瓶罐罐。
学会了亚麻布背包配方的他,立马给自己了搓了无数亚麻布卷。
利用亚麻布卷、魔法染料、蜘蛛丝、粗线等玩意,手动做了十多个亚麻布背包。
其中6个直接挂拍卖行,剩下4个自己换上,他用完了最近捡到的所有布料,其中还有从腐皮人身上捡到的部分毛料。
这一路打打杀杀,险象环生,洛林都忘了采集草药和挖掘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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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遇到什么野兽,腐皮豺狼人和血色人类战士可不能剥皮...老师说了只有野兽的毛皮有用,人形生物不能剥皮...
洛林见到过需要采集人类血液样本的炼金配方,但是需要人类皮的应该没有吧...
没有商贩收那玩意,被遗忘者还是有一定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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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上,大部分被遗忘者还是无法接受对自己原本种族过于变态的行为。
他们还是保有对人类生活的怀念,只是不可能再变回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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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洛林也不愿意去剥...哪怕听说邪恶的巫师喜欢用两脚羊的皮做魔法卷轴。天灾炼金科学家还喜欢搞拼多多嫁接艺术...
幽暗城也有制造憎恶的技术,他们也会分类处理各个种族死去的尸体。
不过它们都是敌人,消灭它们没有太多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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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小跑,罗林来到岔路口。
一边是通往银松森林洛丹伦湖泊边的小路,一边是去丧钟镇的方向。
洛林在路口犹豫起来。
“老师,那个血色密探‘弯刀’收走了我的密信,守备官阿伦好像说过完成送信任务,我可以得到一金币的报酬...我是不是应该先回去一趟...”
“一金币换你老师的眼睛,你觉得划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