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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明朝那些事 (第2/2页)

老李头一边接过烟,一边笑着道:“小程,早点回去休息。”

“明天伱去亲戚家用车子不?用车子只管找我借。”

去亲戚家?

程旭远愣了一下。

突然想到沈玉林邀请自己星期天去他家吃饭。

当时老李头也在。

自己还答应了。

看来,要去见一趟啊!

程旭远和老李头应付了两句,就闷头朝着自己的住处走去。

一边走,他心中一边思索本主关于沈瑜墨父母的记忆。

沈瑜墨的母亲好像是一名医生,听说医术很不错,但就是出身不好,按照本主的记忆,好像是有钱人家出身。

至于沈瑜墨的父亲,本主的记忆则比较模糊。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沈瑜墨的父亲要比他母亲厉害的多。

沈瑜墨和自己这次能够回京,都是沾了这位岳父的光。

或者说前岳父的光。

本主对于进城见沈瑜墨的父母,好像很有些忐忑,生恐留下什么不太好的印象。

可是自己怕个球啊!

自己本身就想要和沈瑜墨离婚,更不要说这个负心人的名头,好像应该由沈瑜墨来承担啊!

不过,不管咋说,毕竟现在不用在河堤上战天斗地的挖河,那就是沾了这位岳父的光。

这次人家请自己吃饭,怎么都要带一些礼物。

可是带什么呢?

来到宿舍,程旭远拿出了一个放在床头的小铁盒,盒子里是程旭远现在有的各种票。

粮票二十多斤,这东西当上门礼物根本就不行。

布票两张,酒票一张,肉票一张,还有肥皂票一张……

虽然票不少,但是用来当礼物的,没有一个合适的。

看来,只有明天另想办法了!

程旭远打开煤球炉,用搪瓷缸子烧了一缸子热水,又将昨天吃饭时买的高碎茶叶给自己添了点,就坐在了简陋的书桌前。

答应了孟德志的稿子还没有写呢!

这两天程旭远主要忙的是自己的小说,现在小说写完了,也该把这个事提上日程了。

写什么呢?

万历十五年!

好像不行,如果自己没有记错,人家已经写完了,就要出版了。

自己这个时候写出去,那不是尴尬嘛!

思索了刹那,程旭远就打定了主意,干脆抄明朝那些事吧,反正孟德志说,他要这个明史的目的,也就是做普及的,最好通俗易懂。

明朝那些事最合适了!

下定决心,程旭远就拿起钢笔在稿纸上写了起来。

说实话,钢笔写稿子不是太舒服,可惜他没有圆珠笔啊!

一页,两页,三页……

开启手动抄写模式的程旭远,也就是两个小时的功夫,就足足写了三千多字。

这一刻他才感到,抄稿子比写稿子,更加的快速。

拿起自己写的稿子看了两眼,程旭远就不由自主的算起了自己的收入。

一千字给五块钱,现在这三千字,就给十五块钱。

能吃两只全聚德的烤鸭!

想到全聚德那喷香的鸭子,程旭远就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干劲,精神头儿更足了!

反正明天星期天,多写点……

明天去沈瑜墨家,应该没啥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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