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激战棕熊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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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
一声枪响,血花溅射。
张春福可能是担心张初一的安危,想着一击毙命,三八大盖瞄着站立的在原地的熊罴脑袋果断扣下了扳机。
但人算不如天算!
熊罴看到掉头就跑的张初一,不知道是出于追逐逃跑猎物的本能,还是知道是被这个混球肚子上攮了一下。
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站起身子边吼叫边挥动上肢。
而是一个前蹿,直奔张初一追去。
这就导致本来是瞄着熊罴脑袋的一枪居然打空了。
张春福这个时候没有选择逃跑,有些猎人在开枪没有命中猎物的情况下,面对猎物的反扑,第一时间选择逃跑。
这是极其错误的!
就拿熊瞎子来说,每小时50公里的的奔跑速度,再加上瞬间爆发力,除了有经验的人利用走位,障碍物能短暂拉开距离,给予队友开枪时间外,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最快的速度开第二枪。
张春福果断拉动枪栓,因为他知道,李富贵会在他换子弹的空隙,补枪。
铛!
五六半的枪声传来,熊罴肩膀炸开一朵血花,身子被打的一个踉跄。
别以为熊罴个子大,就容易命中。
好的神枪手除了天生的直觉,剩下的都是靠后天大量的子弹喂出来的。
熊罴也好,熊瞎子也好,包括大卵泡子,冬天正是身上皮毛最厚的时候,经过年的觅食,身上蹭满了松油,泥土,天然的一层厚铠甲。
活的越久,体型越大,随之身上铠甲越厚。
所以山里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传闻。
这三个山大王,狼群碰上都得让路,
而且这三野牲口报复性极强,聪明伶俐,棒子国电影里不就拍过一只恶虎复仇的故事。
各地方县志野史也多有记载,某地出现食人兽。
在野牲口里,一千斤是一个坎!
四五百斤的野牲口常有,七八百斤的却不常见,要是能遇到一头一千斤以上的野牲口。
恭喜你!可以买彩票了。
那种传说中的生物只有在人类无法到达的荒野深处,才能追寻到它们的影子。
神农架,昆仑山,可可西,兴安岭。
野生动物的天堂,更是华夏精怪的栖息之地。
当然有说华夏建国之后不许成精的,再厉害的精怪,遇上坦克大炮火箭筒不也得饮恨当场吗?
精是比同类聪明伶俐,怪是比寻常要大。
慢慢的,随着生活栖息地的缩减,有些东西越来越少,就拿熊瞎子来说,一只熊瞎子的领地一般是方圆五公里。
生活的地方小了,食物少了,冲突多了。
所以现在老毛子的地界野生动物越来越多,最主要的就是地广人稀。
扯远了,再回头看我们的一哥。
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两声枪响后,一哥忘记了张春福老人的嘱咐,绕了半圈又返了回来。
跟六只狗子凑成葫芦娃,在战场外围加油打气。
挨了两枪的熊罴站起身子愤怒的嚎叫,那吼声仿佛要把眼前的蝼蚁们撕个粉碎。
亢!
铛!
两声枪响几乎同时响起。
一枪打在了熊罴的耳朵上,炸开一朵雪花,爆炸点把耳朵撕了个稀烂。
另一枪,从熊罴的眼睛里钻入,在脑子里搅了花,卡在头骨深处。
轰!
熊罴庞大的身体轰然倒地,震的旁边的大红松上,掉下了大片大片的雪花,盖在了熊罴的尸体上,仿佛是这大山,送它的最后一程。
就这?
这把生死局张初一感觉和狗子们一起当了一把啦啦队,用重案之虎曹达华的一句经典名言就是:
喂!我还没有上车啊!
经验也没分到,技能还没得及用,我张初一关键时刻的拔刀相助还没出手!
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
还在抱怨的张初一早已经忘记刚才熊罴露头时候他呆若木鸡的憨憨样子。
“春福叔厉害啊!一枪打到了眼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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