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欧阳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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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管是老太爷培养出来的最得力的忠仆之一,欧阳靖从开始学经商的时候,已经用着胡总管了。
老太爷欧阳顺只是欧阳家族旁支的一员。
欧阳家族在江南宁城是个大族,这个族中主支有人在朝中官至工部尚书和内阁学士,三四品的官也不少,有一半人去了京城定居。其他留下的也是掌握着家族的资源,做着江南的最大的富商,主营粮油,丝绸,首饰。
大部分的旁支被分出去后,有的出色一点的,自己努力读书,仍可以得到家族扶持,就算是外派的小地方官,也能得到朝中族人的照看。如果是差一点,勤快的,可以回家族经营的铺子打工,老太爷的父母正是这样的一对夫妻。
老太爷的父亲是船运的一名小管事,某次在送货途中遇风浪翻船,死在了海上,尸骨无存。老太爷母亲听到消息,伤心欲绝,一条草绳把自己的生命也结束了,丢下了只有十岁的他。
父母相继而亡,他得到族里的救助,每月领着救济粮,在免费的族学里读书,自己一个小孩子住着父母留下来的一间老屋。小小年纪就领略尽了人间冷暖,他很聪明了,很会看人脸色,嘴巴特别的甜,无论受了多大的委屈,宁愿在无人之时偷偷的哭,也不表现在人前。他能讨到很多跑腿或者帮忙的机会,能赚到一点赏钱。读书也很用功,他专注的不是考科举的诗词歌赋,他最喜欢算术和实用的手艺。
别人都认为他没出息,他也笑笑不说话。
等到他十三岁的时候,就从族学里退学回家,也跟族老们说不再去领救济粮。族里的人以为他在外面找到了工作,反正一个半大小子,没有什么特别的才能,也引不起上位人的关注,便不再管他了。
其实他也是真的找到了一个赚钱的路子,那还是在他十一岁的时候。
他老屋前面的小巷子里,有一个婆婆天天在自家的门口卖自己做的小吃食:炸芝麻丸子。那个婆婆的眼神已经不大好了,走不远,但自己这点手艺她不想放弃,就每天炸一锅在家门口卖。她的儿子在衙门当捕头,儿媳妇不稀罕老太太这点钱,就让她当打发无聊时间。
欧阳顺有一天经过婆婆的面前时,发现这炸芝麻丸太香了,就忍不住用三个铜板买了一碗来吃,吃了一个立刻惊呆了他:这简直就是人家美味!又香有脆,下酒是绝配,可惜,他不会喝酒,也没钱买酒。
于是,他天天都买一点来吃,有时候实在没钱,就路过闻一闻也好。一来二去的,就和婆婆熟悉了。
这一天,他脑子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他想跟婆婆拿一点去外面卖,赚差价,在外面绝对能卖到比婆婆高的价钱。
于是他那天下学以后,饭也来不及吃,就去找婆婆商量。由于他的嘴巴太甜,也能说会道,终于让婆婆答应他试试,给了他半锅,用篮子装住,下面垫一张干净的白纱布,折过来就刚好盖住,不让灰尘粘上。
“谢谢婆婆,等我的好消息!”婆婆这是先赊着给他的,他可是一个铜板都没有。
由于欧阳顺小小年纪已经是没有人管了,大街小巷他到处去玩,大半个城区的街道他已经走遍。
中午的时候,自然是去吃饭喝酒的地方,那里人多。大的酒楼不准他这样小孩上去卖东西了,只有那些小一点的,比较平民化的小饭馆酒馆,人多又杂,也没有小二管他们。
欧阳顺立刻找准目标,是这些小饭馆了,很多食客在饭没到之前都喜欢喝点小酒。于是,欧阳顺就进去里面大声吆喝:“又香又脆的下酒炸芝麻丸嘞,三文钱半碗,五文一碗,不买也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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