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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这届网友真难带(三)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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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122.这届网友真难带(三)

司徒沐:“我们只是圈内人,不是这些人的直属亲属,当事人刻意隐瞒的事,又怎么会轻易让他人知道。

这个话题到此结束,再问就涉及他人隐私,不让播了。”

连麦网友六号:“你们身边所知道的没有吗?”

许霆:“我。”

所有人看向许霆。

许霆指令了一旁的柳?“这是我儿子。”

场内场外笑声不断。

柳?:“你是我儿子。”

网友八十六号:“看来圈内这样的事情不少,要不然怎么会不让问。”

网友八十七号回复网友八十六号:“见怪不怪,娱乐圈类似的事还少吗?”

网友八十八号:“是在刻意隐瞒什么吗?”

网友八十九号回复网友八十八号:“就算不是刻意隐瞒,那也是人家的私事,当事人不说,旁人怎么敢乱说?

另外一点,作为公众人物的他们带头说人隐私影响不好,就算不是公众人物,也不能随意乱说人家的隐私事。

这是一件很不礼貌,很不道德的事。”

………

连麦网友六号:“如果今后被富豪看上了,会选择当金丝雀吗?

会因为眼前的利益选择放弃自己的事业吗?”

丁旭:“我有自己的事业,为什么要做这个选择?”

连麦网友六号:“作为新人,很难有出头之日,甚至有的时候吃住都是问题。

就连一些在圈内打拼几十年的艺人依旧是个小透明。

突然之间有人抛出橄榄枝,真的不会心动吗?”

范蠽:“心动是一回事,要不要这么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谁都不知道今后会怎么样,更何况我们的事业刚起步,要是爆红,挣的钱不比那种钱多?”

史?:“你自己都说了,沉淀几十年。

一个人愿意沉淀几十年都不愿意吃这碗饭,可见钱跟骨气相比,骨气战胜了贪欲。”

连麦网友六号:“万一是没有人愿意包养呢?”

史?:“那这个问题不就等于白问?”

黄旭捷:“能搬能扛,为什么要去吃那碗饭?”

酆鄞:“真的吃软饭跟要饭必须选一样的话,我选择去嘎。

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么做。”

网友九十号:“但愿你们能够依旧保持初心。”

连麦网友六号:“要是对方愿意养着你,还支持你的事业呢?”

赵嘉琛:“支持事业可以养着,真的没必要,你给我适当的资源,我赚得的钱可以给你五五分。

甚至可以跟你分成更多,我作为新人需要你的资源做铺垫,可以少拿一点分成,就像艺人跟经纪公司之间所存在的关系。

你给我渠道,我出技术赚钱,前提是必须挣到钱。

赚钱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不能为了赚钱丢了骨气,投机取巧,做一些违法的事。”

网友九十一号:“公司对他们是不是专业培训过每个人的回答都很官方?”

网友九十二号回复网友九十一号:“艺人骑到带头作用,回答问题很官方没有什么奇怪的,是个正常人都会这么回答。”

网友九十三号:“既然经纪公司给资源,为什么又要别人的资源?

之后分成又怎么分?

是跟经纪公司分,还是跟资助的那个人分?”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先跟经纪公司分,公司拿走属于公司那一部分,自己的那一份在跟资助资源的人分有合同在必须这样。”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凭什么?

不给资源就算了,还要我给钱?

要是经纪公司给资源,我用得着自己去拉资源吗?”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合同期间,一切按合同履行。

就算是你家里人托关系给你找的资源,你赚了钱也要按照合同跟公司分成。”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它给我资源,我就跟它分,它不给我资源,我凭什么跟它分?

给我资源,它拿的是资源那一份钱,我拿的是自己出力,那一份钱合情合理。”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合同签署在合同期间,只要是行业内的所有商业分成比例,都要按照合同履行。

跨行你可以不用跟公司分成,但是只要行业内,合同期限内你都要跟公司分成。

只要签了合同,你是逃不掉的。

不按照合同履行,公司有权起诉你。

甲方打钱也是先打到公司账上。”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狗屁,悄悄打我私人账上,谁知道?”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你拍戏录综艺不出镜的?

拍广告拍杂志不露脸的?

你跟你公司说你友情出演,没要对方一分钱,谁信?

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

对方给了你钱,你说对方没有给你钱,对方会同意吗?

只要公司知道你拿了钱,就有办法从你嘴里套出钱。

违约是要赔违约金的。”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我就这么说,能拿我怎么样?”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事情闹大了,名声不好,公司也不会管你,大众不接受这种作风的人。

早晚得玩完。”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我钱都赚够了,还管这些,拿着钱潇洒去。”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真到那一步,会舍不得离开,人心是不会满足的。”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他这种人娱乐圈的门槛都踏不上去,更别说进入这个圈子里混的风生水起了。

没必要跟他解释这么多。

这种人纯属网络上杠精,在社会上所有事情只会按照自己的想法一意孤行。

你是没有办法跟他讲道理的。”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你这么厉害,你怎么不把你的钱全部捐给经纪公司?

把你的所有家产捐出去做慈善。”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我没有这么大方。

但就事论事,万事全凭一个理字,不会像你这种人一样无理取闹。”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就因为一个合同,我就要跟它分钱?

想钱想疯了。

它怎么不去抢?”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理论上跟抢没什么差别。

而且这都是你心甘情愿的。

你要不签这份合同,你就当不了艺人。

你签了合同,你就得按照合同履行。”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全中国就它一家经纪公司?”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没什么差别。

就好比很多经纪公司会签很多新人练习生,这一部分人只有少部分人会走红,也就只有一小部分能够赚到钱。

但一下子签这么多练习生,经纪公司是不会亏的。

这些人没有资源,就只能另谋出路,另谋出路,就算有别的经纪公司要你,你也得先跟现在的经纪公司解约,解约就意味着要赔偿一笔巨额违约金。

公司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赚你一笔钱。

要么就自己找资源,自己找资源赚了钱也是要跟公司分成的。

艺人哪有这么当。

不要觉得只要当了明星就赚钱容易。

少看那些当红明星,多去了解这个行业那些永无出头之日,或者刚踏进这个圈子里的那些人,你就会知道这个行业不是谁混都能混的风生水起。”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那就死杠,我烂命一条。

大不了用我这一条命换整个公司。”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你这相当于一脚踢在铁板上。

经纪公司的公关手段属于商业界最强的。

打个比方说一个不懂法律的,跟一个律师打官司,你觉得谁的胜算更大一些?

你死了也是白死。

除非竞争对手要拿这件事情对付对方。

就算是这种方式,人家顶多也就掉层皮,你照样白死。”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老子做鬼不会放过它。”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脑瓜子哐哐哐的。”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等你踏入那个圈子再说吧!”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淡定!淡定!

为这种人犯不上。

没法讲道理。

你劝我不是劝的好好的吗?怎么反而把自己搭上去了?”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我脑抽。

可能是太高估自己的实力了,我以为我们跟他说明白,道清楚。”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哈哈哈哈哈哈!”

康子墨:“就不能聊点正常能量的吗?我们是正经男女团。”

康子墨一句玩笑话转移话题。

连麦网友六号:“两个男女团当中有情侣吗?”

邬子轩:“你要不要再听听你说什么?”玩笑式的呐喊反问。

齐浩:“向大家透露个实话,我们当中有很多人,她们都叫不上名字,我们也一样。”

欧阳爽爽:“我们叫不上名字,是因为你们人太多,记不住。

你们叫不上我们名字是因为什么?”

蔡宇:“是真的不熟。”

所有人哄堂大笑。

连麦网友六号:“作为公司最高负责人的林曦对此有什么想说的?”

所有人看向林曦所在位置。

网友九十六号:“林曦就在那看着,怪不得。”

网友九十七号回复网友九十六号:“不奇怪,预防突发事件。”

林曦:“你是记者吗?”

对方有笑声,掩饰尴尬“算是吧!”

林曦:“什么叫做算是?”

连麦网友六号:“我是学新媒体的学生。”

林曦:“怪不得。”

网友九十八号:“林曦这句话意味深长。”

网友九十九号回复网友九十八号:“干他们这一行的,最讨厌的就是狗仔,别人问圈内的问题是纯属好奇,他们问是准备爆料试探口风,换作我,我也一样不爽。

更何况还是在为自家艺人做宣传的直播间问这种问题。

这就相当于有人在你的婚礼上挑衅你一样。”

网友一百号:“好奇林曦是怎么知道对方身份的?感觉今晚提问的很多人问的问题都很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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