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赶大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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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阳居住的北郊,白天并没有夜晚显得那么荒凉,因为他独特的地理位置,导致这里成为了一个非常热闹的集市。
摆摊的,卖菜的,还有贩卖牛羊猫狗的,统统都聚集在这里,毕竟这里远离市区,连城管都不愿意过来。
一走进市场,迎面就传来一股动物特有的排泄物的味道,不过这并不影响他赶集的兴致。
12岁之后就住进福利院的他,对这种味道并不排斥。
福利院的资金并不充裕,为了给孩子们改善生活,也养了不少的鸡鸭,每个孩子除了上学之外,都要和老师们一起喂养这些家禽。
这种味道,他早就习惯了。
买了几块香喷喷的肉饼,王重阳拎着在市场上闲逛。
他也没有正经工作,不需要朝九晚五的盯班,一会回去把明天的稿子赶出来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现在已经是中午时分了,很多商贩开始收摊,准备离开这里,像这种郊区的大集,基本等过了2-3点之后,也就没有人了。
到了那个时候,北郊就会又变成了死一样的寂静。
王重阳最喜欢的就是赶这种大集,这些质朴的农村人口中有很多的关于民间传说的素材。
不过今天他的运气不太好,伸长了耳朵也没有听到一点有趣的东西,只能悻悻的往家里走去。
明天的稿子还没有写,最近虽然他的订阅多了起来,可是全勤奖也不能放过的,那可是占据他收入的很大一部分。
刚走到集市的边缘就被一阵吵闹声给吸引了。
职业习惯让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八卦男,赶忙凑了过去,想要一探究竟。
这是一个贩卖猫狗的摊位,很大的笼子里面,已经空空如也,看起来今天的生意还算不错。
只剩下一条不大的金毛犬,躲在笼子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脏兮兮的毛发打着卷,眼睛边上还堆满了眼屎,显得有些邋遢。
要知道这里可是农村大集,不是宠物市场,农村人买狗都喜欢购买一些狼青或是中华田园犬,用来看家护院的,像这种金毛犬温顺的宠物狗,根本就没有市场。
而此刻一个肥胖的男人,正指着狗笼子里面的金毛犬和摊主大声的争吵着:
“你这个人,会不会做生意,你管我是买来玩,还是买来吃的,你收了我的钱,这只狗就是我的了,废话怎么那么多!”
肥胖的男人满脸的横肉,气势上足以碾压那个黑瘦的狗贩子。
“对不起了,这位大哥,我阿四卖了十几年狗了,大家都知道,我家的狗只能用来养,不能用来吃,钱我退给你!如果你想买肉狗来吃,前面左转,老刘头那里都是肉狗。”
这个叫做阿四的狗贩子虽然做了这么多年的贩狗生意,但还真的算的上是一个爱狗之人。
无论是谁想要从他的手里买狗,都要仔细的询问对方意图,如果知道是用来做香肉的,那么就算是给再多的钱,他也不会出售的。
也不知道这个胖大男人从哪里听到的偏方,非要弄一只金毛犬来治他的肾亏。
在城市里面,金毛犬可是一种贵重的宠物狗,他又舍不得花那么多钱,这才来到了北郊的大集准备碰碰运气,毕竟这里远离市区,经常会有一些不法的偷狗贼来到这里销赃。
结果找来找去只在阿四的摊位上找到了这只看起来邋邋遢遢的小金毛。
本来还以为这个城市人打扮的胖大男人喜欢养这种狗,也就爽快的用很低的价格成了交,没想到在闲聊的过程中,竟然得知对方是想买回去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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