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骑马与砍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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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作战时武器卡在目标身上是常有的事。如果马速不快,用力抽出来即可。若是马速很快,最好直接放弃武器。否则容易被武器扯伤,甚至被拽下马。
凌云也算“训练有素”,在前臂传来阻塞感时便果断弃枪,任由骑枪插在地精的身体上,接着从储物戒指中掏出一把龙头吞口的弯刀,继续追杀。
在收割掉第四只地精的椰子头后,跟随自家老大跑路的地精彻底溃散,各顾各的四散而逃。熊地精的后背再无遮掩的暴露在凌云面前。
凌云一夹马腹,小黑撒欢似的追去。
正常情况下,骑兵在树林中快速奔跑是非常傻吊的行为。
但凌云不在乎,他有魔法护符保护,撞树落马不算事。
小黑也不在乎,它身体里流淌着高贵的龙血,身体强度与娇嫩的凡马不在一个档次。
只要树林里还有奔跑的空间,一人一骑就敢冲!
即使在地形复杂的森林中,熊地精依旧不可能跑得过龙血战马。很快凌云已追至其身后,放平弯刀。
他只需轻轻一拉,马速加持下的弯刀能轻易将熊地精的脑袋带飞。
熊地精知道自己跑不掉,干脆停下高举“多彩之剑”大喊大叫,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
凌云轻扯缰绳,小黑心领神会,在即将冲撞到熊地精身前时一个急停加转体,悬空蹬出一双后腿。
山区胎教毕业的熊地精哪见过这种骚操作,被马蹄子狠狠的踹在胸口,飞出老远。
“呵!就你会玩阴的啊!”凌云冷笑。
小黑打了一个响鼻,似乎也在无情嘲讽。
摔在地上的熊地精胸腔塌陷、口鼻流血,显然不行了。等凌云骑马漫步来到跟前,他用最后的力气吐出一个人类词汇:
“卑——鄙!”
说完脖子一歪,彻底凉了。
凌云咂咂嘴,“趁我发呆的时候偷袭我就不卑鄙了?双标狗!”
凌云翻身下马,一刀插在熊地精胸口。
不管敌人真死还是假死,补个刀都得真死。
也不得不感慨熊地精生命力的顽强。被噶了那么多刀,还能又追又逃,最后被战马一脚撂倒,硬是坚挺到吐完槽才断气。
这体质得是18点吧!
总算结束了,凌云舒了一口气。
首战就和熊地精杠上,居然还赢了,是不是应该庆祝下?
可看着熊地精的尸体,凌云没有胜利的喜悦,也没有杀戮的不适,只是感觉很荒诞!
实战比预想的简单,又比预想的危险!
凌云佩服自己在战斗中也敢胡思乱想,要不是身上装备过于硬霸,现在多半成了地精营地里的熟人,锅里那种!
精神内耗果然是病,得治!
打完怪当然要摸尸体,可看着熊地精的穷酸样,凌云没兴趣收刮。至于地精,看都懒得看。
凌云拾起“多彩之剑”细心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用剑布擦拭后收回剑架。另一边,聪慧的小黑叼着一个头盔走来,正是凌云的“无尽怒气头盔”。
“好孩子!干的漂亮!”
凌云从空间袋中掏出一根胡萝卜,高贵的龙血战马,同样喜欢吃胡萝卜。
正当凌云嫌恶的擦拭头盔时,小黑用脸拱了拱他,然后警惕的看着树林一个方向。
“又有情况?”凌云赶忙把内甲兜帽套上,再戴上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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