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好小子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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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墨听了施里正和曹乡正的话后,对施里正说道:“里正大人一片拳拳爱护小子之心,小子心领了。”然后又给曹乡正深施一礼,很恭敬的说道:“晚生叶墨,见过乡正大人,不知乡正大人屈驾到此,晚生招待不周,甚是惶恐,还请乡正大人见谅。”
曹乡正哈哈一笑,上前一步伸出手臂扶起叶墨,很客气的说道:“小后生多礼了,我老曹粗人一个,性子直,就喜欢直来直去的。”
说着话,后退一步,又很仔细上下打量一番叶墨,微笑着说道:“果然是一表人才,人中之龙凤,早就听闻这苎萝村出了个谪仙,一听之下简直是胡说八道,这天底下,那有什么谪仙?分明就是为搏功名,哗众取宠之徒,不过这几个月下来,小后生还真有些手段,老曹我很是佩服,不过可惜的是,我老曹虽也是十分惜才,但怎奈官职太过低微,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这番话说出来,让叶墨感慨万千,首先,这位曹乡正绝对是老油条一枚,好人他做了,好事没办成,是他的官太小,说了不算,给推出去了。
对于任选贤能,自从勾践成功觅得范蠡、文种两位著名大贤后,颇有心得,特别是会稽山兵败于吴国,又做了三年人质回国后,就做的更加彻底,但凡你有点名声,都会得到考量委以重用。
叶墨具有谪仙之名已经大半年之久,还是籍籍无名窝在小山村,不能不说不是一件怪事,作为乡正的老曹,也有一定的责任,但他一句官职低微,就把自家推脱的一干二净。
另外,果然无论什么样的朝代,什么样的行业,最难干的往往就是一线基层工作,他们必须跟随一线的农民,工人,生活在一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才能具有针对性的工作。
这里面的辛苦,可谓是一言难尽。
叶墨前世三年扶贫的时候,深有体会,所以对这个乡正,相当于自己前世扶贫村支书上级主管领导,心里莫名生出些许亲近之感,于是言谈举止之间更加恭顺。
“乡正大人对晚生的提携抬爱之心,小子铭记在心,万不敢忘怀,大人请上座。”说是上座,其实就是小木墩,桌子就是破木板子拼成的。
孩子练字的沙盘,被施里正匆匆拿到桌子下面。
这个时期还没有茶水,就算是有,也得等到来年新茶下来,酒这个时期倒是存在,但叶墨没有,因为太过贵重,喝不起。
只有白开水,还是用黑陶碗喝,就连这黑陶碗,还是上次从施里正家拿来没有来得及送回去的。
叶墨很不好意思笑道:“学堂实在是简陋,想必大人能够屈尊到小子的学堂,想必目的是为了证实小子之名,定然不会对小子的俗陋招待在意。”
听了叶墨的话,曹乡正玩味的看着叶墨,他发现这个半大小子有着别的相同年龄小子所没有的镇定,不但把话说的不卑不亢,恭顺无比,话语里竟然还有激将之嫌,却不失分寸,先不要说相同的小子,就算是大人别说敢跟自己这样说话,看到自家都会跑的不见踪影。
曹乡正坐在木墩上的腰杆拔得很直,一伸手把那碗水端在手里,一仰脖就喝了下去,把空了的黑陶碗放到桌上,摆了一下手,身后的一个随从,立刻拿出一小坛酒,倒入碗里。
曹乡正又是一仰脖就把带有酒糟的酒喝了下去,酒糟顺着嘴角流到胡子上。
一手把酒碗放下,一手抹了把胡须,看着叶墨问道:“能喝?”
“能喝。”叶墨回答的很干脆。
说话间就喝了另外的一碗水,那位随从也倒满酒后,也学着他的样子,一仰脖就喝了下去,也用一只手抹了把嘴角流下的酒糟,只不过由于没有胡须的阻滞,一些酒糟流到了前胸的麻衣上。
曹乡正眼神一亮,问道:“还能喝?”
“能喝。”叶墨还是回答的很干脆,酒也喝的同样干脆。
三碗酒下肚,曹乡正赞许点点头,道:“好小子,好酒量,像当年的老子。”
叶墨吧嗒吧嗒嘴,心里暗暗叫苦,这酒,跟后世的山西老醋最大的区别就是多了些色重劲大,还有酒糟,按照酒精度数来讲,甚至还比不过后世的啤酒。
这样的酒,十八碗喝下去叶墨头都不会晕一下。
曹乡正对叶墨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急了也没用,就像这酒,给你喝了,就是你的,不让你喝,你就只能看着我喝,这世上的事,大多如此。除非你手中的权力,足够大,大到可以自己来制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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