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范阳卢氏的试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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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听闻老王头说对方是卢家蜃灰铺子派来的,秦凡便明白对方的来意了。
说到底,还是眼红病犯了!
半年以前,秦凡接任之际,便清楚地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致富,先修路!
可要在财政紧缺的万年县修筑起条条水泥马路,谈何容易?
于是,秦凡便进行了一番调研。
在大唐,小康之家建房大多会采用两种办法。
第一种便是石灰和砂子混成砂浆,随后添入黄黏土以增加黏性。
这也是水泥混凝土的老祖宗了。
可这个老祖宗毕竟“出生”得早,所以在各种性能上差强人意。
不仅黏性有限,而且非常容易渗水。
虽然成本低廉,但秦凡第一时间便将之否决掉了。
而另一种办法便与那卢家蜃灰铺子有关了。
所谓“蜃灰”,便是以牡蛎或是蛤贝壳煅烧而成的粉末,来取代石灰,用作建筑。
这样得来的“水泥”相对防水性能有了较好的提升,但缺陷也很明显:贵!死贵!
或许建一栋房子,需要煅烧数十万的贝壳才能凑够所需要的蜃灰。
其消耗的人力物力可想而知。
不过或许便是因为蜃灰看起来比较高端吧,所以这种建筑材料在大唐的顶级权贵之间很受追捧。
所以这一生意也理所当然地被身位“五姓七望”的范阳卢氏所掌控。
不过使用蜃灰,秦凡丝毫没有去考虑。
开玩笑!自己只是想修一条路而已,又不是去修宫殿!
那蜃灰逼格是挺高的,可说白了就是纯度较高的氧化钙,和寻常石灰的成分不能说相差无几,只能说是完全一样了!
铁铁的智商税!
当然,秦凡也可以选择第三种材料:糯米石灰浆。
糯米石灰浆的性能自不用多说,古代最佳城墙修筑材料非它莫属。
可缺点也很明显:还是贵!
而且比蜃灰还贵。
蜃灰好歹只需要从沙滩上收集贝壳进行煅烧。
可糯米却是需要占用上好的水田进行种植的。
而且糯米的产量远远逊色于稻米,种植糯米算得上是一门赔本买卖了!
所以除非是为了修建御敌的城墙,便是皇室贵族一般都不会使用这一材料。
而秦凡,自然是不会去考虑的!
三种材料都不合适,秦凡只能将目光对准系统。
好在系统恰好有水泥的煅烧方法,而且兑换积分十分便宜。
秦凡便将之兑换出来使用,并且效果非常不错!
不但兼具蜃灰的优点,其成本却更是要蜃灰的十分之一。
可以说,万年县这半年有如此的发展,水泥这种材料功不可没。
然而万年县这般大兴土木,位于隔壁的卢氏蜃灰铺又怎会毫无察觉。
当他们发现秦凡发明了一种效果优于蜃灰,可成本却只有蜃灰十分之一的材料之时,哪有不心动的道理!
于是,就有了今天这一幕。
……
“今个儿秦县令不去向我们卢老爷谢罪!你们这私塾就别想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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